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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尾乞怜什么意思啊-摇尾乞怜博收留打一生肖是啥

tamoadmin 2024-10-19 人已围观

简介吕布 籍贯:并州五原郡九原[今内蒙古包头] 官职:左将军,温侯 配偶:严氏、曹氏 简明历史传记 吕布字奉先,擅长骑射,武力过人,闻名于并州;刺史丁原用布为主簿。董卓入京后,诱使吕布杀丁原,率其众来投。董卓大见亲侍,令布为骑都尉,随侍左右。布亦父事董卓。然董卓常因小忿而欲杀布,布惧,在司徒王允的教唆下杀掉了董卓。卓党李傕等啸聚为贼,攻打长安,布不能拒,逃走,先后投靠袁术、袁绍、

摇尾乞怜什么意思啊-摇尾乞怜博收留打一生肖是啥

吕布

籍贯:并州五原郡九原[今内蒙古包头]

官职:左将军,温侯

配偶:严氏、曹氏

简明历史传记

吕布字奉先,擅长骑射,武力过人,闻名于并州;刺史丁原用布为主簿。董卓入京后,诱使吕布杀丁原,率其众来投。董卓大见亲侍,令布为骑都尉,随侍左右。布亦父事董卓。然董卓常因小忿而欲杀布,布惧,在司徒王允的教唆下杀掉了董卓。卓党李傕等啸聚为贼,攻打长安,布不能拒,逃走,先后投靠袁术、袁绍、张杨,最后在张邈、陈宫的策划下入主兖州,与曹操展开数度激烈的争夺战,先胜后败,投靠徐州的刘备,屯兵小沛。吕布趁刘备攻袁术之机夺取了徐州,后在曹操的调解下与备和解。袁术攻打刘备,吕布以辕门射戟为赌注,使袁军退却。袁术起兵伐吕布,吕布大败。但后曹操和刘备联军攻打,困守下邳。布虽骁猛,然无谋而多猜忌,又信妻言,不纳群下之言。曹操堑围三月,吕布军上下离心,其将侯成、宋宪、魏续缚陈宫,将其众降;吕布亦就缚,与陈宫、高顺被戮于白门楼。吕布性情轻狡反复,唯利是图,注定了其能称雄一时而不能成大业的命运。

简明演义传记

吕布是骁勇善战的汉末诸侯,先后跟随丁原、董卓作战,并最终杀了丁原和董卓。成为独立势力后,吕布与曹操为敌,和刘备、袁术等诸侯时敌时友,最终不敌曹操和刘备的联军,兵败人亡。吕布虽然勇猛,但是少有计策,为人反复无常,唯利是图。在演义中,吕布是天下无双的超一流武将,曾在虎牢关大战刘备、关羽、张飞三人联手,曾一人独斗曹操军六员大将,武艺可谓公认的演义第一。著名的美女貂蝉上演连环计后,成为吕布的妻室。

吕布一生有勇无谋,反复无常,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后人有诗叹道:

洪水滔滔淹下邳,当年吕布受擒时。

空余赤兔马千里,漫有方天戟一枝。

缚虎望宽今太懦,养鹰休饱昔无疑。

恋妻不纳陈宫谏,枉骂无恩大耳儿。

吕布的历史评价

陈寿:“吕布有虓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复,唯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三国志——吕布臧第七评》)

时人语曰:“人中有吕布,马中有赤兔。”《曹瞒传》

范晔:“焉作庸牧,以希后福。曷云负荷?地堕身逐。术既叨贪,布亦翻覆。”(《后汉书——刘焉袁术吕布列传第六十五评》)

陈宫:“君,骁勇无敌,善战无前,然勇而少计,暴而少仁。恐众叛旦夕之间。”

高顺:“凡破家亡国,非无忠臣明智者也,但患不见用耳。将军举动,不肯详思,辄喜言误,误不可数也”。

三国风云人物之吕布(仿《百家讲坛》)

吕布是三国时期的一大英雄人物,人称“马中赤兔,人中吕布”。他和他的坐骑赤兔都曾是那个风云变幻的时代人们心中的尤物。但是吕布的命运并不太好,他的一生在三国历史的上空像流星一样划过,并没有最终成就一番事业。不过,由于他的出现,对当时的政治和军事格局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制造了三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三大变局。

(1)京都之变

董卓进京之后,东汉政治军事势力迅速分化,一派为董卓为首的凉州军团控制的中央政治军事集团,另一派为袁绍为首的地方反对势力关东军团。而在这两大军团的对峙中,集团内部也是矛盾重重。作为中国军政治集团,主要表现在迁都长安后,董卓的军人政治与东汉的文人政治之间的强烈冲突。由于关东军团的作壁上观,董卓更加势无忌惮,为所欲为。由于董卓的滥施*威、心狠手辣,引起了朝廷文武的强烈不满。于是司徒王允联合吕布除掉了董卓,不过随即又被董卓的余党驱逐,吕布开始了他的东奔之路。

京都之变的影响是分化了以董卓为首的凉州军团,这为曹操的进一步瓦解关中势力作了很好的铺垫。历史的重心开始随着他的东奔而向东移动。

(2)兖州之变

吕布首先想到的便是袁绍、袁术兄弟,他以为凭借他诛董卓之功,并且因此报复了董卓袁家之仇,袁氏兄弟应该对他感恩戴德,哪知袁氏兄弟只是把他当作为其个人利益卖命的猎狗。吕布屡屡逃过了他们对他的暗算,最后投奔了河内张杨。由于他与张邈建交,引起了袁绍对张邈的进一步怨恨。

张邈与袁绍曹操都是好朋友,曾经因为正言责备袁绍而引起了袁绍的怨恨,袁绍示意曹操杀掉张邈,但遭到了曹操的拒绝。由于与吕布建交再一次触怒了袁绍,张邈担心曹操终究会杀他,于是趁曹操第二次东征徐州的时候,他联合陈宫、王楷、许汜等人,引吕布入东群,发动了反抗曹操的兖州事变。弄得曹操只剩下了鄄城、范、东阿三座城池。在荀彧、夏侯敦、程昱、韩浩等人的坚持下,曹操回军除叛,把吕布赶跑。吕布东奔徐州。

兖州之变的影响是动摇了曹操集团的统治。使得曹操不得不改弦易辙,最终定下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计策。

(3)徐州之变

曹操两次征讨徐州,便宜了刘备。刘备奉公孙瓒之命帮助陶谦抵抗曹操,在陶谦后坐领徐州。引起了袁术的不满,袁刘军队僵持于盱眙和怀阴。这时吕布趁机占领了下邳。吕布联合太山诸将多次击败了袁术的进攻,袁术被他弄得狼狈不堪。刘备在再一次被吕布击败后,跑到曹操那里求救。这时的曹操已经迎天子于许都,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控制了东汉中央政权,代表了东汉王朝,代表了国家。而在徐州的地方势力陈登父子,开始向国家靠拢,被曹操安插在广陵,掎角吕布。最后曹操亲征,终于除掉了吕布、陈宫、高顺等人,吕布和他的军团最终失败。

徐州之变的重要影响是端掉了刘备的根据地,使得刘备不得不东奔西走,历史的焦点汇聚到了曹操与袁绍集团的争斗中。

白门楼下,汉末的弄潮儿吕布终于走完了他的一生,在此,不能不对这位重要人物做一个简单总结。

汉末三国英雄辈出,其中佼佼者莫过于后来三分天下的三雄曹刘孙。除此之外,群雄割据时袁绍吕布两人也是群雄中的顶尖人物。袁绍乃是北方霸主,天下大乱便是由他起,之后做关东诸侯的盟主,甚至一度号令半壁江山,后期雄据四州之地,用老话说便是兵多将广,其实力在群雄中当称第一,就是曹操在如天赐一般的官渡大捷前也远非其对手,一度甚至还依附于袁绍。虽然说袁绍起家有其世家背景的关系,但是对比其他的弟弟袁术来,袁绍要好的多了,不论他日后如何,袁绍在群雄割据时期其地位可称的上举足轻重四个字。而另一位便是在本章中去的吕布了。

比其袁绍是以势力称为顶尖人物,吕布则是以其经历而成顶尖人物。起初为丁原之下一主簿,因董卓而叛丁原并杀之,之后又因王允叛董卓并杀之。这两次叛变并诛杀之前的主公给吕布莫大的好处,叛丁原后董卓任命其为骑都尉,后为中郎将,叛董卓后吕布更是成为温候,并假节,与王允等人共秉朝政,实际上掌握着长安朝廷的统兵权,可说的上位高权重了。而后又突发其变,逃出京城,连妻子都来不及带出,在袁术袁绍之下辗转流离,一时受到重用一时又被追杀,四处寻人收留,几与流匪无疑,对比其在董卓后那几十日的辉煌,可说是从天上落到了地下。在此人生潦倒之时,忽然得到兖州地方势力的支持,起兵对抗曹操,还一度把曹得险些无家可归的境地。然而情势又变,被曹操击败,逃至刘备处乞求收留,再趁刘备外出征战时夺徐州。在徐州和袁术又是时而联合,时而相互攻伐,最终兵败,在白门楼被杀。其一生跌荡起伏,用我们现在的话说是传奇而有戏剧的一生,别说他杀丁原杀董卓之事,就说他能一下把汉末这么多风云人物曹操刘备袁绍袁术都得罪光这一点来看,就很不容易了。(这点上不能不说他是人才啊!)而且他无论到哪,总是能成为中心人物,引起一番风波,这点也是无人可及,在关中他杀董卓,朝中权力换手,并要杀凉州人,间接引发后来的西凉军入主长安一事。到了关东,他在曹操背后捅一刀,使曹操陷入人生最大的危机,兖州势力大为变动。兖州之乱还间接影响张杨和臧洪之。到了徐州又夺了刘备的立基之地,让刘备日后十几年流离失所,四处投奔,寻找一块割据地。假如没有吕布,汉末的群雄争霸要简单的多,不过也要逊色的多了,对于这位改变历史的人物,我们将其列在袁术刘表之上,并不过分。

上面是从历史的角度,而从演义角度来看,吕布也是拥有大量戏份的主角之一。三国演义在诸葛亮出场之前,并没有专一的主角,刘备曹操关羽都占据了相当大的篇幅,其中对关羽有所侧重一些,而之外就轮到了吕布,这点上就连袁绍也远远不及,这不能不说是因为吕布那传奇的人生和个人武勇名声的关系了。古代演义要写的好,有几位角色必然不可少,这在前言一文已经说到,吕布便是担当着这武勇天下第一的角色,而且因为三国演义带有强烈的历史因素,而即便在三国这个时期,吕布的传奇色彩也不见减少,所以说将其戏份大大增加,对其的戏剧角色大为渲染是可想而知的,尤其是如三英战吕布等虚构的故事,在给了刘关张等人戏份的同时也给了读者吕布武勇天下第一的概念。在演义中,吕布这个人物可以说刻画得相当成功的。

那吕布到底是怎么样的人呢?纵观其一生,很难说用几个简单的字来概括。

吕布乃是首先以武将的身份出现,其武勇确实了得,对此吕布也很有自信,《三国志》中记载,吕布被擒后,对曹操说:

“明公所患不过于布,今已服矣,天下不足忧。明公将步,令布将骑,则天下不足定也。”而“太祖有疑色。”

吕布对自己很有自信,认为曹操所担心的只有自己,而且认为由自己带领骑兵,曹操带领步兵便可平定天下,而且曹操(文中称太祖,因为曹操日后被魏朝尊为太祖武皇帝,三国志中所称的太祖一般就指的是曹操。)听了此番话还有所迟疑,这说明曹操对于吕布所统领军队的战斗力也是很欣赏的。曹操是汉末的用兵名家,而且和吕布交锋多年,对吕布的实力应该相当了解,所以说吕布作为武将统兵作战,确实有其过人之处。

吕布不仅勇武过人,而且颇有才略。《英雄记》中记载称他在离开袁绍时,袁绍派人追杀,“绍假布领司隶校尉。外言当遣,内欲杀布。明日当发,绍遣甲士三十人,辞以送布。布使止于帐侧,伪使人于帐中鼓筝。绍兵卧,布无何出帐去,而兵不觉。夜半兵起,乱斫布黙被,谓为已。”从中可知吕布不单有武勇之名,而且也善于用计。实际上吕布与王允密谋诛杀董卓;与陈宫张邈密谋取兖州,再夜袭徐州;日后袁术攻打刘备,他能判断形势出兵帮助刘备,这些举动根本不是一个头脑简单只知道匹夫之勇的将领所为。其实作为能统领一军之人,也绝不会是一个只会冲锋陷阵的莽夫。

在《英雄记》中还有一段对于吕布的记载,那是吕布投奔好友张杨时,当时郭汜、李傕通缉吕布,张杨属下有所心动,吕布知道后做了如下举动:

“布闻之,谓杨曰:‘布,卿州里也。卿杀布,于卿弱。不如卖布,可极得汜、傕爵宠。’杨于是外许汜、傕,内实保护布。”

这段话不像一个武将所说,倒是像一个辩士所说的话。虽然此文不一定是实,但是吕布非无智之人这是肯定的。

而且吕布也颇有人缘。张辽乃是日后曹操麾下名将,在吕布前一直追随吕布。而吕布手下的高顺也是极有才华的将领。而且他与张杨也是好友,张杨还一度想出兵协助吕布,虽然比不过臧洪对张超之友情,但是也相差无几了。庞舒也在长安城被破后为吕布私藏家小。这些人对吕布都可以称得上有忠有义,而吕布能交上这些好友或属下,也可见其人确实有吸引人的一面。

但是吕布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吕布的缺点比优点更多,而且几乎是致命的。

吕布带兵有战力不错,但是也导致了他过于依仗武力。如董卓后他在长安力主杀尽凉州人,所依仗的便是自己率领部下的战力。但是一味用强,导致凉州人尽反,长安也被攻破。这是其虽有武勇,但是不知道用势,只以武力为先的结果;再看他在兖州对曹操,一度占据优势,却被曹操反败为胜。其一是用兵上不如曹操,在占据要点上屡有失策,其二也是不会造势,当时曹操和吕布都缺粮,曹操一度甚至要依附于袁绍,其情势比吕布还危急。但是不久后便恢复过来,而吕布在此期间毫无作为,不能制造对自己有利的形势;再看在下邳最终迎战曹操时,陈宫献计,吕布自己也认可,却最终因妻子的一席话放弃。这比较日后三分天下的曹操刘备孙权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上就差的远了。

吕布作为一名统兵将领,其才智确实足够,但是要作为一国之主,不单统兵,还要统领文臣武将,就不足够了。陈登曾说曹操将吕布用为鹰犬,吕布居然也默然,可见吕布也认识到自己的弱点。

上面说的是吕布的才能,再说吕布的性格。吕布有高顺张辽这样的属下,有张杨庞舒这样的好友,说明他确实有一定的吸引力。(当然在之中也有同乡的因素,张辽张杨还有王允等人都与吕布都是并州人)但是,他的性格缺陷也是相当严重的,是怎么样的性格缺陷呢?便是急功近利,而且贪小利而忘大义。如丁原董卓两人之,给了吕布相当大的好处,但是也给了他极大的骂名。古人重视气节忠义,尤其是弑主,最不能为人所容。你不想在原来主公麾下,离去就可以了,所谓臣可以择君,对此古人还是相当宽容的。但是你不但叛变,还杀了原来的主公邀赏,这就是极大的过错了。而吕布不单做了,还一连做了两次,(假如细说起来吕布偷袭收留自己的刘备也可以说是一次背叛,只是他一来未杀刘备,二来刘备并非他的主公,这就不算了。)这使得他日后到了关东各诸侯处便难以生存。比如他杀了董卓,为袁术袁绍报了大仇,但是袁术不齿其为人,恶其反复,拒而不受;袁绍一度收留之后却担心吕布为自己的祸害而要杀之。正是因为有如此的劣迹,曹操才会在听到刘备说丁原、董卓的名字时杀掉吕布,否则即便刘备说再多的坏话,曹操也未必不收留吕布。

吕布再有一个极大的缺点便是一朝得志便目中无人,和同僚关系搞的很糟糕。之前说过,诛杀董卓的一大因素很可能就是吕布是并州人,和董卓的凉州派系搞不好关系。而杀了董卓后,吕布得掌大权,却和凉州人的关系越来越差,甚至要诛尽凉州人。等到了袁绍处,也是因为吕布认为自己有功于袁家,看不起袁绍手下众将,终于和袁绍决裂。

事实上任何一个主公都不希望会有吕布这样的下属。有了他,其他的下属都要被排斥;若是只重用他,却要提防被他取了脑袋。

问题是吕布并没有认识到这点,到刘备处他哭诉说:“我与卿同边地人也。布见关东起兵,欲诛董卓。布杀卓东出,关东诸将无安布者,皆欲杀布尔。”

吕布只知众人要杀己而不知其为何要杀己,其主要原因是因为他是个极其自我中心的人,根本不认为自己有错。(也难怪刘备“见布语言无常,外然之而内不说”了)比如他射戟救了刘备一次,便认为对刘备有功。却全忘记了,若不是他偷袭徐州,刘备怎么会落得要他救的下场,更别说刘备不久后就被他攻打逃亡。这样的情况下还希望刘备为自己说好话,可见吕布其人太过自我中心,只知自己对他人的恩,而不记得自己对他们的仇了。

属下做不成了,那做主公呢?吕布也有相当大的缺陷,最大的问题还是不会用人。高顺乃是他手下大将,为人忠诚善战,吕布也知其为人。郝萌做乱时首先逃至高顺处,可说对其信任之,但是却不重用,在郝萌之乱后反而将高顺的部下都交给自己的亲戚魏续,但是日后就是魏续背叛了他。同是郝萌之乱,郝萌部将曹性检举陈宫同谋,吕布因为陈宫是手下重将,而不追查,这确实做得很好。但是临到重要关头,又疑心陈宫,不能用其计。(另据史书上记载吕布可能有喜欢抢部下老婆的缺点,这样众人不离心才怪了。)

作为主公,对于下属的关系要调解之,虽然不能让之结为派系,但是更不能让其相互猜忌,甚至自己也猜忌部下。吕布做不到这点,如此,不败才怪了。

作为下属不能忠于主公,作为主公又不能统合下属,吕布或许只能作为一个混世魔王来搅和一下天下局势吧。

三国杂谈——吕布

在演义中,吕布出场就非常威武不凡。董贼当时气焰张天,“废立废立”喊得惊天动地。丁原跳出来骂他,董贼脸上挂不住了,准备开刀时,李儒眼尖,瞅见丁原身后一人“身长九尺,威风凛凛,手执方天画戟,怒目而视。”杀气极重,李儒赶忙打圆场:“喝醉酒了,哈哈哈”。我估计当时如果李儒不出,董贼已经身首异处了。

然后就是第二天,董贼西凉铁骑浩浩荡荡去和吕布交手,噼里啪啦地被吕布打得满地找牙,董贼欺软怕硬见风使舵,立刻叫李肃出马。赤兔和金珠宝贝奉上,吕布立刻转了脸色,喀嚓斩了丁原,然后到了董贼手下,又拜董贼为义父,“此所谓三姓家奴也”——张飞发明这句话委实漂亮得很,也刻薄得过了份——从此便作为董贼的部下将领了。

然后是吕布最出彩的时候了。十八路人马杀来了,华雄被杀,董贼率兵到虎牢,吕布跳了出来,先斩方悦,又斩穆顺,败武安国——奇怪,这几个人在华雄耀武扬威时干嘛不去拼啊——最后把辽东猛虎公孙瓒追得无处藏身。所谓:“温侯吕布世无比,雄才四海夸英伟。护躯银铠砌龙鳞,束发金冠簪雉尾。参差宝带兽平吞,错落锦袍飞凤起。龙驹跳踏起天风,画戟荧煌射秋水。出关搦战谁敢当?诸侯胆裂心惶惶。”果然天下无双。然后就是著名的三英战吕布。窃以为,吕布先挑了四个人,这三个人捡现成便宜再不胜是说不过去了。不过后来岳飞传里有个双枪陆文龙也是被所有猛将车轮战也未败,算得厉害。吕布就略微差一点点了,斗到后来好歹是过了百合,虚晃一戟就闪了。这也是吕布仅有的两次单打失败之一。

然后,吕布就跌入了温柔陷阱,做了一次借刀用的刀。整个事件没什么好说的,我只请大家注意一句话:“布曰:‘誓当杀此老贼,以雪吾耻!’允急掩其口曰:‘将军勿言,恐累及老夫。’布曰:‘大丈夫生居天地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这句话可以说是肺腑之言,也可以从中看出吕布人性化的一面。虽然李肃对他那么花言巧语,董贼也始终对他笼络有加,他始终还是不甘心在董贼手下当一个工具。他的天下不是一个将领的天下,他有巨大的野心。所以可以说,即使没有貂蝉,他也会杀了董贼。一切只是早晚而已。然后李郭破关,吕布没有独自逃跑,而是招呼王允一起走,并且“苦劝”。这一点可以看出他还不是所谓“豺狼之性”。多少有点义气。

然后吕布陷入了流浪生涯。一会儿帮这个一会儿帮那个,但主要在河北作战。尤其与黑山贼作战时把号称无敌的张燕打得落花流水。可是袁绍等始终对他疑心重重,逼得他只好不断跳槽。某次跳槽还发生这种事:“绍令众追之,皆畏布,莫敢逼近者。”

由此可见他的骁勇实在已成了一种恐怖的威慑力,他是战神,是魔鬼。在那个时代而言,已经成了一个神话般的存在。

然后,发生了吕布生平最重要的事,他遇到了陈宫。

由陈宫策划,吕布攻占了兖州,控制几乎山东全境,然后全军东出濮阳与曹操会战。有几个经典战例,反正曹操正面交战屡败,而用计则吕布相形见绌了。须知曹操军乃青州军,天下著名的铁军,却在与吕布作战中屡败,可见吕布西凉骑的骁勇和吕布本人对军队的重大影响。可是在对付计策方面,吕布则一塌糊涂。他的骁勇使他的信心过于膨胀,甚至迷信于自己的勇猛,于是就陷入了麻烦之中。一直到后来被迫撤出兖州投奔徐州。

吕布在徐州过得也不算快乐。虽然后来奔袭徐州夺了州牧,可是刘备为肘腋之祸根,袁术又常来纠缠。逼得吕布还上演了三国里极精彩的一幕——“辕门射戟”。这一箭可以说震住了所有人。说实话,张飞动不动要和吕布斗三百回合,我倒怀疑他骨子里对吕布却是根深蒂固的恐惧。就好像中国人越恐韩越嘴里说不怕韩国一样。而关羽从来对谁都没有心理恐惧症。但从这一箭开始,所有在场的人都会对吕布产生恐惧——这一箭也足见吕布的傲慢。我相信,虽然经过这一箭袁术、刘备罢兵,但是双方都已开始将矛头不自觉地对准吕布,因为他们发现吕布的潜在威胁实在很惊人。

然后,曹操会集刘、吕、孙三家共打袁术,当时可以说是吕布一统中原的好机会。可是曹操先算了一着,先用左将军笼络住了吕布,顺便安插了密探陈登。(顺便说一下,陈登是个高手)破了袁术,然后顺理成章地开始打吕布。从这一系列的策略而言,吕布着实是太幼稚了。

最后是著名的兵围下邳了。吕布屡次失去战机,最后被一次莫名其妙的出卖就擒了。如此而已。在被擒之后吕布的表现也不佳,几乎是摇尾乞怜。仅有的一句豪言是:“布将骑,公将步,天下不足定也。”但那是描述自己投降后的宏伟蓝图,着实无意思。

单介绍一下历史上的吕布其人。

“吕布字奉先,五原郡九原人也。”五原地处蒙古,可见吕布很可能有少数民族血统,那么神箭飞骑的本事是天赋来的。“布便弓马,膂力过人,号为飞将”。这一段猛一看跟董贼年轻时还真像。年轻时因为骁勇而在并州刺史丁原手下做骑都尉(类似于典韦之于曹操),可是后来“屯河内,以布为主簿,大见亲待。”主簿者文书也,就是杨修做的活。可见吕布是被老罗丑化成一个文盲的,人家毕竟当过主簿耶。

吕布个人的勇武,可以和项羽、袁达等传奇猛将媲美,其战绩也堪称了得。而其陷入的悲剧则多少与项羽有相似处:过于迷信个人武力,无视政治手段,任用将领过于胆小等等。一切的一切只因为他过于勇猛了。勇猛成了他的最优秀的地方,从而使他放弃了其他的优点,大致如是。

考虑一下这个人,一个生在游牧民族的地方的男人,小时候不大可能受系统的政治教育,他所有的政治经验可能完全来自于在丁原手下的官职升迁等。但在仕官时,他更多地依靠了自己的勇武,而在手腕上是绝对不行的。猛然之间,他踏进了乱世,踏上了乱世的舞台,他只能依靠他的勇武。其实人们对他的诟病是他的背叛,即使他杀董贼是正义之举。受儒家思想毒害的旧势力——袁绍、袁术、张邈等都对他避若蛇蝎。可是乱世本来就没有这么多讲究,任何事都必须以最终的政治利益出发。从这一角度而言,吕布只是选择了最符合他利益的事。从这一点来讲,刘备和曹操其实和吕布是一类人:他们摒弃了一切繁文缛节和道义观念,追求的是自己的天下。可刘曹何等枭雄,他们做的肮脏的事都打着正义的幌子,而吕布则太诚实了,于是人们把矛头对准了他。其实他唯一做错的,是他不够虚伪。

可以这么说,吕布这种人的存在是乱世的必然,可是他的亡也是乱世的必然。没有这种人,乱世不称其为乱世。可是他如果不消亡,乱世无法结束。他只是为乱世而生,在乱世中扮演一个可能很显眼的配角,然后匆忙谢幕。他的英姿固然潇洒,他的能力固然骁勇出众,可是他不懂得演戏,所以他只能谢幕。

陈寿说:“吕布有虓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复,唯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

其实“轻狡反复,唯利是视”,哪一个乱世人物不是如此?只不过吕布始终是个孩子,以为用在草原的那一套就可以驰骋中原。他太短视,也太浅显。而“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倒是很客观地说了一条历史规律。

歇后语

吕布见貂蝉——迷上了

吕布戏貂蝉——英雄难过美人关

摇尾乞怜博收留是什么生肖

"龙马~~~君?"这个称呼相隔了8年,再次从口中吐露出来的时候,樱乃听听到了光阴簌簌落下的声音,连同的,那些苦和涩,那些不与人知的秘密.

他安静地看她,好象是第一次这么认真的地注视着.清澈的瞳孔倒影出她苍白的身影.他就这样不动声色地战栗着,仿佛是来自亘古洪荒的巨石,维持一个固定不变的姿势在红尘中沉浮了生生世世.

她还能说什么呢?

她没有那么笨的.不二学长突如其来的造访就已经奠定了结局,又或许,那个开端自8边前就已经写好了,绵延的伏笔,到今天破土而出,势不可挡.

青春学园网球部.这个名称到如今念起来还会有震撼的感觉.最后一个字,上唇和下唇做亲密的接触,那个字便带着轻微的眷恋,迤迤而出,犹如夏天的一次挥手,那是告别的仪式.

出类拔萃的9个人,自成一体,个性鲜明,却成了那个纯白是嗲里最有代表性的一笔,逐反开时光的书卷,那个棱角分明的笔画仍是会闪闪发亮,闪烁着一如当年的光色.

其实,很想问一句:"你还记得吗?"

她,朋香,很喜欢出风头的掘尾,晚归时的月光,夹道的樱花,雨天来不及收回的球网,还有秋天最后一片凋落的叶子~~这些,还在你脑海里某个角落新鲜着吗?

说起来,她都会觉得隔着一个轮回.明明昨夜风雨扣击窗棂犹在耳畔,再醒过来,又是另一个世界了.当年遗落的是无论如何也拾缀不起来的.

"不二学长已经知道了,不是吗?"视线掉转过来,那个闲情逸致的男子很聪明地没有答话,下巴搁在交叉的手指上,在樱乃轻柔的问句中旁若无人地微微笑着.

也只因为这样,这个一向高深莫测的学长才会如此突然地出现.何况,还有龙马.像是排演过几千万次的剧情,按照设定好的套路,沿着脚本,完美地走向终局.她仿佛看到在舞台上演尽悲欢离合的木偶,逃不过背后纠缠的银色丝线,那么无奈而又悲凉的一生.

"龙马君呢?夏忆他是你的孩子呢!"她居然可以如此平静地面对这一切,矜贵地拿捏着,用云淡风轻的态度粉饰.

"你想怎么办呢?龙马君?"近乎是挑衅了,这个在学生时代几乎可以和透明人划上等号的女子在一直惦念着了8年的男人面前,为她的孩子,勇敢地张开双翼,挺起胸膛去迎面.那一瞬间,不二的眼里延咽了激赏的光芒.

似乎是一心一意只想寻一个答案,解开之后反而不知道如何应对起来.这个纤弱的女子.曾经贯穿了他最重要的学生时代,而他却想不起任何和她有关的哪怕是称之为碎片的回忆.多少年后的今天,将一个崭新的生命果断地纳入自己的羽翼下,无畏地直面他.

坚强坚强,到底要比谁坚强?要经过所少次的挫折和黑暗,希望而后失望,决断和拒绝,才能破茧成蝶?

龙马别过头,不忍直视.

"那么"不二幽雅地放下手"先从改姓开始吧!"

两位主角仍是不明的茫然模样.

"你们先筹备一场婚礼,有了法律认定,改姓就不成问题"运筹帷幄,决胜与千里之外一向是他的专长,而他更不介意"红娘"这个身份.

早晨。

出门的时候带了把伞。天气不是很好。铅灰色的云朵低低地压下来,厚厚地凝成一团一团,像没有化开的颜料,逼仄而狂乱,城市沦陷在阴霾中。

8点种,上班的高峰期,每个人的脸上都是麻木的灰暗,行色匆匆,眨眼便消失在人群深处。

地铁里,对面有几个背着网球袋的中学生,穿青春色的运动服,很清爽的干净模样。消瘦的手握者细细的吊环,不时转过头低声说笑。

她安静地坐着,恍然想起,跟他的初件也是在地铁里,因网球而起,几个嚣张自负的少年。她敢怒不敢言,看到他挺身而出,自此便十分崇拜,最终演变成了一场盛大而没有结局的爱恋。

一幕独角戏,自己对自己诉诸,自己看自己蹩脚的演出,越来越无力。疲倦了,偷得一件寄托,这场充斥她整个青葱岁月的戏剧仍是没有落幕。

八年了,仿佛也只是一个弹指的工夫。

地铁外是一幢幢林立的高楼,看得到顶部,在地铁的急速中,倏忽而过。窗户很干净,她看见自己的样子。头发散开来,及肩,红焰的直发,脸上的白情恬淡安然,有微微的笑容,眼睛大大的,看人的时候特别认真,现在只有平静的淡定,年轻时候的波澜渐渐远去,岁月汩汩自耳畔流过,带走躁动和不安,只剩下随波逐流的平凡和寂静。

世事多变,人走茶凉,不去强求,有的只是沉淀下来的驯服。

仍有一点点不可思议,经过了这么久,那个人的面容依旧那么清晰。

仿若昨日。

出站,左拐,向前一百五十米。

这是一家不大不小的图书馆,偏离市中心。没有太多的车水马龙。图书馆里很安静,天气晴朗的时候,阳光直直地从窗户射入,投到柜台的桌面上。

她喜欢这个位置,很多次将手放到那样的光影下,蕴出满手的暖意。大部分的时间里,她安地翻书,阳光凝聚到了指尖,仿佛发着光。有风进来,她微微一笑,将额前的发丝勾到耳后。、

日子如水一样过去,淡得不留痕迹,甚至,感觉不出时间的流逝。

这样子正好,不会太忙,安于自己的生活,告别过去。很平静-------太过平静了她几乎忘掉以前也曾有过激越的时光。

“龙崎,麻烦你将新书放到那个书架上去”管长镇定地指挥。

“是”她轻轻点头,加快了脚步。半个月前订购的一批书终于到货,这一个上午都不会太闲。

正是时候,窗外是即将下雨的征兆。连风都浸*了阴冷。

不喜欢这样的天气,也不愿意在阴天看书。每个文字都仿佛结了冰,干涩而没有感情------找点事做,总好过在那里发呆。

细细的柳眉往中间簇拥----有点重。一个趔趄,被地心引力牵扯,直直撞向地面~~~~~

“小心”温热的气息拂在耳畔,手上的重量减轻不少。她微抬头,看到管长靠近的脸。

“谢谢”直起身子。涉世8年,年少时的青涩褪去,她再也不会在异性面前动不动就脸红,结巴地说话,这种情景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只是~~~~如果再见到他,她是不是仍陋习难改?还会局促地找话题,就只是想延长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吗?还是,像现在这般,再平常不过的相视一笑?

她想不出答案,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是不同的。这种特殊的地位无论8年,还是18年都不会改变。

傻气吗?雪不止一次这么说过她。她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对一个人执拗至深。轻易地将他放在心底,从国中到大学,到现在,不曾变更过。甚至~~~~做出了那么大胆的事。

雪是她现在最好的朋友,个性有点像朋香。青春学园~~~~~。对她的过去决口不提,从不刻意探问,比起朋香,善解人意很多。他在她最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之于朋友,她更把她当恩人。

已经接近十点。雪又迟到了。这种情况美个星期都会发生,尤其今天还是星期一-------统称为星期一综合症。无奈地抿嘴一笑。

开始下雨了,晶荧如丝线,靡靡斜织,打在窗户上,滑下去,逶迤出曲折的留痕。管长去后面的办公室,偌大的空间只余她一人,站在高大的书架之间,她侧耳,倾听雨点摩挲书页的沙沙声。

静。

连自己的呼吸都清晰可辩。这时候不会有太多人,又是雨天,更显冷清了。

返回柜台。百无聊赖,缩在软软的椅子里,打开电脑,随手点开顾客的借阅资料。一个个熟悉的书名在眼前逐视。平时没有别的消遣,只好物尽其用。她在这里工作七年,大部分的藏书都已看过,日积月累,细数,竟也成可观的数目,可以说是博学了。

杏眸淡淡一扫,鼠标顿时停止动作。她瞠大眼睛,怀疑自己是否有看错。

那个名字,淡出8年,在没有预兆的情况下,如此突如其来地出现,打乱了一池水,竟隐隐有风暴的前兆。

啊啾”再抽一张,罩住鼻子,“嗤------”一段长声,垃圾篓又多了只白色的水饺。

“雪,还好吧?”在她面前放上一杯热茶,袅袅上升的蒸腾热气,关是看着就觉得很驱寒。雨已经持续下了三天。时断时停,就是不肯歇手,太阳不知跑去哪个国家旅游,压根不想露脸。适应不良的人就像眼前的雪,鼻水不断,痛苦得很。

摸摸已经通红的鼻头,可怜兮兮地眨眨波光潋滟的眼,“樱乃,谢谢”恨啊!太铁齿,说什么寒流来袭,又矛盾地昭告天下:“天气预报通常有8个小时的误差”误差误差~~~误个屁啦,害他太过相信专家的结果。穿短裙,薄衣~~~落得这个下场!

真该把气象局的拖出去毙了。

磨磨细白的牙齿,忿忿诅咒。

“披上吧!”递给她外套。

“樱乃,你住她的细腰,把脸努力地埋在胸前,撒娇地转转头。嬉!别怪她剥夺樱乃未来老公的福利。先下手为强嘛!谁让他到现在也不出现,她看不过去,只好屈就一下安慰独守空闺的人儿啦。

樱乃总是这么细心,知道她丢三落四,在温度骤降时总会多带件衣服。唉!这样体贴的女人万中无一,如果她是男人,早就娶回家霸占着了,哪容得她独自在外求生啊!

拍拍雪蓬松的发顶,雪放心的以来很像一个小孩子。

小孩啊~~~~

“又想起那小鬼?”一眼便看透她在想什么的雪不满地抗议。

这么挂念?也对啦!相依为命嘛!但,若是那个小鬼头,哼哼,收拾一下泛滥的同情心吧!就没见过比他更不可爱的小孩,在她靠在樱乃肩上耍赖的时候,眼睛里有昭然若揭的嫌恶也就算了,竟然还会冷冷地抛来一句:“少玷污我妈”

瞧瞧!哪像一个纯洁的儿童会说的话?拜托。他才七岁,七岁耶!

“雪~~~”拉长了声音,夹杂些微的笑意与无可奈何。这两个人好像生不对盘,每次见面都要唇枪舌剑互相攻击一番,双方你来我往,硝烟弥漫,看对方不顺眼到了水火不容的程度。

“樱乃,你要不考虑一下,把那家伙给丢掉”什么嘛,她可是他的长辈,好歹也比他大上两轮,尊老他懂不懂?

没有理会她孩子气的提议雪有这种想法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嘴巴里这么说,但她比谁都要疼夏忆。只是不认帐罢了。

夏忆~~~~龙崎夏忆。她独自抚养了七年的儿子,是她想念的唯一纪念。

“快下班了,樱乃,收拾一下,我们去吃拉面”痛不欲生的女人立刻像尾活虾,一点也看不出上刻将的萎靡。

抱歉地摇头,柔声拒绝:“不了,呆会我去接夏忆,集训结束了”

“咦?那~~~~”双眼放出万丈光芒,亮度可比千瓦的电灯泡。

那小鬼回来了,可顶免不了一顿爱心晚餐的犒劳,换句话来说,她今晚可以沾沾那小鬼的光再次品尝到樱乃的心意。她真该站到东京铁塔上跳大腿舞以兹普天同庆的。

要道樱乃的手艺堪称一绝,偏生她又不经常下厨。那小子不在身边时候一顿微波食品也就糊弄过去了,那对与她直逼法国蓝带名厨的技艺而眼,简直是暴轸天物。

想先她就扼腕,她对那全身上下每条谗虫都被喂饱的满足感仍是念念不忘呢。

她垂涎的模样让樱乃想到摇尾乞怜的小狗,延伸无辜极了。微微一笑:“我要绕去夏忆的学校,不介意的话,一起吧!”

不介意,不介意,为了能吃到肖想已久的菜,她一点都不介意去面对那小孩的嫌恶眼神。雪点头如捣蒜,笑得眼睛部位只余一条线状。

整理好桌面上的资料,樱乃关掉电脑的手不由自主地停顿了。

不二周助。

借期两个月,底限在两天前。

已经错过了吧!她前天请假,说不清的惶惑,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干脆逃掉。

关与他,就不免地想到那个人。那个少年啊,意气风发,又眩惑了多少人的眼。

这件事迟早会暴露。只是时间的问题。她守一个惊天的秘密守了8年,除了父母,没有任何人可以诉诸。

这些年,一路的旁支末节,幸好有夏忆,几乎成了一种信念。

一只莹白的手在她眼前不住地晃来晃去“樱乃?”

募然回神,幽幽舒展的眉:“走吧”

走吧,走快点,将这些暂时抛诸脑后,她就可以不用这么迷惘了。

瘫坐在椅子上,满足的饱嗝响亮地逸出口。不计形象,双手抚上微微凸起的小腹。

物超所值啊。意犹未尽,对面的一张小孩的脸可以忽略不计。

厨房内,樱乃围着围裙的影子微微晃动,及肩的发挽上去露出白皙的项颈,几缕不听话的发丝垂下来,等光在她侧脸打上莹盈的光彩。

娴妻良母。所有女人的最佳典范,感慨万千外加愤愤不平:怎么有人舍得将这样温柔的女人丢下?若她是个男人,早就想方设法拐她进礼堂从此栓在身边一辈子不放手。偏生,樱乃的性格是人准了便从一而终的类型。她知道她一直在等一个人,默默无声却不做任何努力,只等命运的宽容。

她说:“如果突然出现,一定会带给很多人困扰”善解人意,所以顺其自然。说到底~~~~恶狠狠的眼光扫过去,还不是因为喝小鬼害的?若没偶他,樱乃也用不着这么辛苦。

感受到强大的敌意,夏忆眸子一抬,随即淡淡垂下,半晌,吐出一个足以侮辱人的字:“猪”

猪?~~~他说猪?雪的脸色由白转红,由红变青,再变本加厉,黑得跟锅底似的。十分精彩。粉拳一握,拍案而起,食指直指夏忆的鼻尖:“你~~~你敢说?”

雪在人前从来都是数一数二的淑女,偏偏一遇到夏忆悉数破功。

随手拿起一本书,这次连一记目光都吝啬给她:“我想,你还没老到耳鸣的程度!”

火冒三丈,雪像被蛰了一样一下子跳起来。女人一旦过了二十五,年龄便是禁忌,对面的这个欠扁的小子专挑他的痛处戳。这方暴跳如雷,那放却如老僧入定,这一鲜的对比很显然又一次刺激到了雪。好象是她在幼稚地和一个小孩子无理取闹,不可理喻地可以。

“龙崎夏忆,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咬牙切齿,恨不得扑上去咬他。

懒得理会疯女人。夏忆将全部心力集中在眼前的杂志上。

看看,着算什么?酷得无法无天。明明樱乃温柔可人,水一般的驯良,在 她的教育下,不可能有突变的外来因素。除非~~~~先天性基因。

又是他那个父亲,从夏忆身上就可以知道他有多恶劣。不是没臆测过他的相貌。夏忆和樱乃不太相象。80%遗传自那个可恶的男人。墨绿的头发。琥珀一般晶亮的眼睛,除了嘴唇依稀看出樱乃的影子,就连渐渐分明的轮廓也是漂亮的线条,可以想见,那个人的长相必定不俗。

切~~~还是没办法原谅。抛妻弃子,或下地狱去。

反常地,没见到女暴龙喷火,夏忆颇有些疑惑,将眼光从书本上移开,看到僵着身子,目光呆滞,显然陷入冥想中的雕塑一座。

“吃饱可以走了”忍不住出声提醒。这女人不会想赖在这儿一晚上吧!

拉回神志的雪开始发飙。

“小孩,不懂礼貌,当心哪天被也没人救!”

“喂!”打断她的激烈言辞,将书反手扣向桌面。“你口水喷到封面上了!”夏忆皱起英气的眉。

一下子噎住了,下面的话硬生生别堵在喉口,差点呛。视线随即落在他口中的“受难者”

网球杂志?竟为一本破杂志给她脸色看?他的吸引力比不上一本破书吗?

天理何在?

“雪?”樱乃拭去手上的水滴,扶着她坐下。看得出来,她受了不小的打击。

夏忆本就寡言,对于不注重的人或物向来懒得放太多的注意力,却每每和雪抬杠,可以看出来雪的特殊地位的。他自己一无所觉,就连雪也未曾明了------都是把感情放在深处的人,执著这种奇怪的相处方式,对一再上演的剧目一点也不嫌腻。

一大一小的两个人的火暴场面向来都是以雪的落败而收场,雪可怜兮兮地寻求她的安慰,反而是她的儿子十分不屑地撇嘴,看不惯年近三十的女人还在装嫩。

“雪,要不要吃蛋糕?”给心情低落的女人最好的慰藉,尤其是将“民以食为天”奉为座右铭的雪,可以完全忘记两天前曾信誓旦旦叫嚣着“减肥”。

小主人的眉头皱得更紧:“妈,别浪费食物!”进了猪的胃,不知感激还盛气凌人,气焰冲天。

眼看雪又要发作,赶紧安抚:“好了,雪,饼干呆会就做好了,带回去做宵夜吧!”

她的润滑剂,总在这两个锋利的齿轮咬得最紧的时候给予适当的润泽,维持三人微妙的平衡。这种境地不会很尴尬,在最亲的两个人之间,她是重要的支点。

“樱乃~~~”狗熊式的拥抱,瞅准柔嫩的脸蛋,眼看就要给她亲下去。

“恩?”触感不对,樱乃的皮肤没这么冰凉。

兀自陶醉的媚眼睁开,入目是被放大N倍的“网球月刊”四个大字。怀中空空如也,软玉温香早被那位以保护者自居的男孩拉到一边去了。

“喂,干什么?”小子不想活了?跟她抢人? 懒得理她,这女人脑袋不正常,常常搭错神经,一个劲地想染指她温柔似水的妈。

视若无睹!尽管面对这种情况无数次,她仍是不很习惯地抖啊抖,再抖啊抖。忍无可忍,暴力女显形,一本书直接往他脸上招呼过去。

横眉竖目,张牙舞爪,气势汹汹地踏过去只逮人。动嘴不行,动手他就不信奈何不了他。

“呃~~~~”好象真把她惹火了!有别于以往的忍耐和火冒三丈,这次当真拼了老命。有句老话说得不错,狗急了还会跳墙呢!

头一偏,躲过凌空飞过来的暗器,从小开始练网球的身体格外柔韧。

客厅成了战场,樱乃低柔的嗓音起不了任何作用,只好放任。一个追,一个躲,鸡飞狗跳好不热闹。

劝服不了,也就不做徒劳的努力。她是那么习惯安静的一个人,在汹涌的浪潮临头之际只会绵薄地反击,溃败下来便也心服口服,任着这股潮水,听之任之的态度。

收拾好落在地上的杂志,尽量不去看里面的内容,深恐触知埋葬在心底的那张完美容颜。地面散落十六开大的纸,白色。是凌空的瞬间从书中掉下的,可能是随杂志赠送的某某比赛的出场队伍名单。

夏忆要随校队参加这次全日本的小学生校际比赛,第一场第一场的对手会是谁?

带着充分的理所当然,她缓缓摊开。

海报上的人有夺目的耀眼光华,飞扬舞动的发,墨绿色,刘海盖过眉,仍是遮掩不了灿若流金的眼,望过去,吸引了全副的注意力。挥动球拍的姿势优美如白鹤,眼神里是坚定的执著,迸发出的恢弘气势有严重的渲染力。就是这双眼让整张海报都灵动起来。

只要一记眼神,便使人们笃定地相信着,他会是最后的王者。

是~~~~那个人啊!

海报秫秫地抖动,细微的声响。过往的记忆铺天盖地,洪水一般穿透时空,涉过整整漫长的8年时光。即使闭着眼睛,她也能描绘出的相貌,苍白着脸,伤逝的汩汩暗潮冲击得她站立不稳。

怎么会~~~就这样地突然出现了呢?它让她发现自欺欺人的谎言有多可笑。什么只要默默地想念着就好?她是那么地想见他一面。

哪怕只是远远地。

“妈?怎么了/”率先发现不对劲的夏忆放弃追逐战,沉稳持炼隐于稚气的眉宇间,牵连出担忧,呼之欲出。

故做镇静的声音,越过迷雾,轻轻带她走出迷瘴。迅速垂下头,将海报一折二,二折四,慢慢地,把惊心动魄的容颜手回杂志。小心翼翼。

她有些艰难地扬高唇角:“没,没什么事”

少年犀利的眼神,望进她的眼底,有一瞬间的直透人心,随即淡淡地隐去,别过头“那就好”目光落在那本杂志上,精致的封面,彩图,在日光灯下颤动,战战地反射冷冷的光。

不放弃的雪迫过来,手在碰到夏忆衣袖的刹那停顿:“樱乃~~~~怎么回事?为什么哭了?”

哭?不相信的手,抚及面颊,一片湿润,怎么这样子?他没有要哭的,甚至连一点前兆也没有,眼泪便蔓延过整张面庞。胡乱拭去,她不想被看出什么,按怕只是亡羊补牢。

仓促地转身:“我~~~我去拿饼干”

“哦!好”雪惘惘然,怔仲的样子。

重新回到客厅的樱乃,脸上是平常最常见的温婉笑容,仿佛刚才的一切只是幻觉。

“雪,不要吃得太多,胃会疼”

没偶太多变化,就像刚刚出口的细腻关心。樱乃总是这样,犹如发丝的心思,关怀着最好的朋友,明明没有丝毫的异样,可她为什么觉得~~~很难过呢?

“好”呐呐答应着,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暗自懊恼自己的嘴巴,关键时候老起不作用,就连最基本的安慰也很难出口。

“喂,女人,我们家从不收留人的!”恶魔扮起了本性。

“臭小鬼,今天先放你一马”撂下威胁,在经过他身边时停了一下,轻声细语地:“小鬼,好好陪着你妈!她要少掉一跟汗毛,哼哼~~~~”这样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

她不会逼她说任何事。因为,它们是好朋友,最好最好的朋友。

长长地吁了口气,庆幸送走一尊瘟神,太快放松反有种虚脱的无力。哼!看在最后一句话的前半部分的情分上,下次家里的大门勉强让她进就是了。

“夏忆~~~”绞着手指“我累了,先去睡!”

夏忆很想告诉他的妈便?”未免也太过不幸了,难怪脸色这么难看。

夏忆的脸一沉。这女人,太口不择言了点,好好的心情就被她给破坏了。

腆似乎见过。龙马抓不住思绪想不起来。

英二实在不忍心他们用视线摧残国家未来的希望,屈身,摆出可爱至极的猫脸:“呐,小弟弟,叫什么名字呢?”

“妈妈有说过不要轻易告诉陌生人自己的名字”故做可爱,随后大方地如同施恩:“不过,看在叔叔这么笨没有当坏蛋"喝杯咖啡"这个人和当年一样,有着令人抗拒不了的亲和力.

不甚自在地抚住被风戏弄的发"好"

她怎么能拒绝?说不定能告诉她那个人8年来她从未参与过的过往,细细回数,她有意避开关于他的任何新闻,尽管如此,有关他的话题身边仍有不少人在谈论着.她只是微微地笑,然后安静地走开.她怕管不住自己脱缰的心.思念一旦找到了缺口便一发不可收拾.人都是贪心的,她怕自己会要得更多,代价却不是她能支付得起的.

慢慢搅动咖啡,仿佛,就连往事也一块沉如暗夜,深不见底.

"我们有~~~~8年没见了吧?很长呢!"长而卷的睫毛恰如其分地盖住了流光异彩的眼神.

"是呢!"咖啡的温度含着魅惑的苦香.喝一口,就欲罢不能.她是什么时候恋上的?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呢!只是因为喜欢,便留心下来,耐心钻研,竟也拥有了令人赞不绝口的手艺-----至少雪从没有嫌弃过.

"结婚了吗?"好象是很简单的问候句,她却仿佛能看到暗处隐藏的雪刃.

"恩~~~~"从没有撒谎过,不由得握紧杯身.

端起咖啡,透过杯缘欣赏对面女子一眼就能被人看穿的脸红和紧张 .很难得,这样纯白的女人在污秽的现实当真属凤毛麟角.

没有人说话.咖啡店飘泻的大提琴乐声有神魂颠倒的魅力,可惜她无暇谛听.

"恩?怎么了?"恍若他真的一无所知,无辜的样子能骗倒变色龙.

"我~~~~"思索着用什么说辞可以搪塞.尽管知道在不二学长面前这实在是不怎么聪明的做法.

身边有谁驻足.不容忽视的存在感.她诧异抬头.仿佛忽然有了光,强烈地眩目,梦中千回百转的身影经过了千百个轮回始终历久弥新.

椅子与地面摩擦出的尖锐声响和店内客人们不明所以的观望,这些,都可以无所谓,惟有那个人的眼神和姿势,和记忆中的重合起来,重重地击向她,带起凛冽的风.

"龙马~~~君?"这个称呼相隔了8年,再次从口中吐露出来的时候,樱乃听听到了光阴簌簌落下的声音,连同的,那些苦和涩,那些不与人知的秘密.

他安静地看她,好象是第一次这么认真的地注视着.清澈的瞳孔倒影出她苍白的身影.他就这样不动声色地战栗着,仿佛是来自亘古洪荒的巨石,维持一个固定不变的姿势在红尘中沉浮了生生世世.

她还能说什么呢? 她没有那么笨的.不二学长突如其来的造访就已经奠定了结局,又或许,那个开端自8边前就已经写好了,绵延的伏笔,到今天破土而出,势不可挡.

青春学园网球部.这个名称到如今念起来还会有震撼的感觉.最后一个字,上唇和下唇做亲密的接触,那个字便带着轻微的眷恋,迤迤而出,犹如夏天的一次挥手,那是告别的仪式.

摇尾乞怜博收留是鸡生肖。

鸡年出生的人相貌娇好,特别是男子,英俊挺拔,属鸡人也总为自己的相貌而骄傲,爱显示自己。人们不会看到属鸡人有懒散的样子,属鸡人总是昂首挺胸,端庄而尊贵。即便这年出生的最怕羞的人,在人面前也仍显得精干、灵秀,显示出自己的个性气质。

如果说属鸡人有时也会大手大脚,那么这些钱也只花在自己身上。属鸡人对穿戴的选择很挑剔,喜欢引人注目。属鸡人有时把自己的家庭和办公室装饰得过于花哨。属鸡人自己也爱打扮。

属鸡的人还特别看重头衔与奖章,属鸡人都会去力争至少有一次获得奖章的机会,或者一项职业上的头衔,即使在战争中,属鸡人也要争得一枚勋章。

属鸡人的钱除了花在自己的小家庭外,还会用在追求爱情、或赢得同事的好感方面。只有一件东西别人可以免费从属鸡人那里得到,这就是——建议。

鸡是美丽好运的象征

鸡,是美丽、好运、长寿的象征。娃娃鸡,学名红腹角雉,是生长在陕西省镇坪县大巴山中的一种珍稀野鸡,学名叫红腹角雉。

它的体形和大小同家鸡差不多,雄鸟的羽色非常艳丽,在头顶上生长着乌黑发亮的羽冠,羽冠的两侧长着一对钴蓝色的肉质角,头、颈的后部和上胸为橙红色,尾羽为棕**,杂有黑色的虫蠹状斑,并具有黑色的横斑和端斑。

有人说这些斑点很象草书的“寿”字,所以又称它为“寿鸡”,视为长寿和好运的象征。